雖然我一直有社會適應不良的現象.不過第一次對政府這麼失望...
突然變出來一個似是而非的法規.
一點風聲.公文都沒有...
這麼重要的措施怎麼可以不先廣大宣導.雖然可能有小小宣導吧...
畢竟我入這行還未深.
身為一個嚴苛的漫迷.
(我對圖嚴苛.對內容嚴苛...)
都覺得他們太過拑制.
我的嚴苛是大部份都無法認同的分級標準.
例如:我覺得GTO可以算18禁.
雖然我喜歡映兒的故事卻討厭他低級搞笑的部分.
所以這套書始終沒能進我家書櫃.
bl漫畫.我會買畫冊卻不會看漫畫.
(不是說這些作品不好.只是要表得達我的心中的那把尺很嚴)
但我覺得這是我個人的好惡罷了.我的好惡是很明顯.
我覺得本來就該分級.不過應該再分得更細膩.而不是斷章取義.

我從來不會想去管別人看不看這些內容.
或是瞧不起喜歡這些內容的人.
只要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可以了.
頂多心靈偶爾會出一些不堪的畫面被汙染.
想看的人就去看.不想看的人怎樣也不會去碰.
我只歧視瞧不起漫畫的人.

已經覺得自己的標準很嚴了...
卻連一些我覺得普通的書都能被列入18禁.
見血就是暴力.死人就是暴力.床戲就是色情.
(雖然我思想保守到不像一般20歲的人.但也沒到這樣的地步呀!!)
而且還敢說是業者過份緊張.政府根本沒有要限.只是希望業者自律.
自律...大家自律.
你用你自己高興的標準來說這本是限就是限.
有人說不是就可以反駁嗎?
被罰款的商家能"說我並不覺得是限制級".就不受罰嗎?
要人家自己判斷遊戲規則.又要根據自己獨斷的標準罰人.

這像民主法制社會嗎?
真的是很爆笑...

雖然這事件的推手.原本只是想單純的打死其他人.
好達成某些目的.
但會變成這樣應該是始料未及的吧.
拿石頭砸自己的腳...|||
真是夠荒謬.

贊成分級.反對不成熟的制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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